我所憧憬嚮往的法律人生活
撰文:李淑明老師
專業法律出版作者
律師、司法官及格
台大法研所畢業
法律早已潛入你我生活日常裡
這麼些年來,家母多虧陳醫師的照顧,身體狀況一直維持得不錯。前幾天陪他回診,正當我們準備離開時,陳醫師叫住了我:「李律師,我現正在某大學上法律學分班的課程。」
「哇!真的?!陳醫師這麼忙,白天要看診、晚上還去上課,實在太好學又讓人佩服了。但,為什麼想到學法律呢?」
「這些年醫療糾紛太多,我想我應該對自己可能負擔的法律責任有些了解,事到臨頭才不會亂了分寸。」陳醫師答道。
這讓我想起了數年前,有位朋友的孩子進了高中,面臨選組問題時,這位憂心忡忡的媽媽很積極的鼓勵孩子念醫學系,理由是:一個人一生中不一定會找律師,但一定會看醫生。
但是,志向和大學科系的選擇,不應該只以未來的出路、工作為導向吧?再說了,這幾年的社會環境,大至國家政策的決定、小到食衣住行的點滴,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一個人的一生,真的不一定會和「法律」沾上邊嗎?還是我們的生活早就和「法律」脫不了干係,只是你可能還不知情罷了。
前兩天出門時,遇到隔壁王媽媽,她立刻迎上前來,說:「我家小孩成天打手遊,他才16歲,沒有得到我的同意就在網路上買點數卡,這樣有效嗎?我可不可以說他是未成年人,父母不同意,所以廠商應該退錢?」
而王媽媽的這位成天只知打手遊的王小弟弟遇到我時,提出的問題可就大不同了:「我自己有個網頁,我從 YouTube 或 Spotify下載的音樂當作背景音樂,是不是只要不超過幾分鐘就不會違法?」「還有,照片呢?我有註明出處,就可以了吧?」
「法律」真的早已「潛入」日常生活裏了!不管妳你是否已經察覺,這已經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從新聞轉身走向法律的契機
很多人問我:是不是從小立志成為法官、律師?
不是!當然不是!記得直到高三上學期結束時,我的第一志願仍然是新聞糸。為什麼對新聞系情有獨鍾?好像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大概就是因為從小常常參加演講、朗誦、辯論比賽,很自然而然的,不知打從何時起,「新聞主播」成了我的夢想。
直到高三下學期的某一天,學校來了一群大學生,推廣、介紹各大學及科系;其中,來自台大法律系的學長姐們的說明,最是吸引我的注意。
首先,學長姐們先介紹了法律系的課程安排內容、課後活動選項。正當我這個高三生聽得入迷、對大學生活產生美好的憧憬時,學長姐冷不防地潑了一頭冷水:「法學院孜孜不倦的讀書風氣,從圖書館總是燈火通明,可見一斑。」
大概是想「警告」我們這群高三生:選了法律系,別想「由你玩四年」,否則啊,等到大學畢業時,面臨一堆門檻極高的考試,像是司法官(包括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考試,可就欲哭無淚了。
這「埋首苦讀」的場景,沒有把我嚇跑;相反的,學長姐們解說著「法律人」是負有何等重要的社會責任時,讓我有著無限的嚮往!
最後,學長姐說了我這個高三生從沒想過的事兒,作為總結:一位成功的法律人,不是只知道如何解釋法律、適用法律而已;一位成功的法律人要能有宏觀的視野、長遠規劃能力,才能有足夠的基礎制定一套完善的法案,造福的不僅僅是現下的社會大眾,還有世世代代的子孫!聽完了學長姐的解說,我重新思考:成為新聞主播,真的是我喜歡的嗎?如果我能成為學長姐們口中的那位「成功」的法律人,不管是坐在審判者的位子上,為當事人找出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或者參與法案的起草,規劃國家長遠的願景;若能成為幫助當事人伸張權利的律師,不讓任何人因不知法律而觸法或錯失應得的權益......不管是哪個角色、哪個工作崗位,說不定,我也可以為這個培育我的美麗寶島,作出更多、影響力更大的事。
雖然我是在選擇大學科系的前一刻,才注意到法律系,但至今仍然非常慶幸那個影響我的一生的下午,我沒有缺席。
永遠燈火通明的法學院圖書館!
先聲明一件事:在進入法律系之前,我對於「法律」的刻板印象是:背法條。還有,總以為「法律」是有國界限制的,A國法律到了B國就全沒用了;但出國留學、見見世面,一直是我的小小心願,那念了法律系不就毀了我的出國夢?還好,當時沒有因為這樣錯誤的認知,放棄了法律系。所幸,當初沒有因為自己的無知而躊躇猶豫,失了出國進修的機會。
試想:如果念法律就是每天拿著六法全書,背背背,那麼,在人工智慧科技發展如此快速的今天,法律工作,不管是法官、檢察官、律師或公司法務,絕對是第一個被淘汰的職業;人腦的記憶力再怎麼厲害,也強不過電腦!再說了,六法全書?那說有多厚、就有多厚,即便有超強記憶力,怎麼可能全都背起來呢?
所以說,學「法律」,絕對不是在背法條。如果你曾經因為對自己的記憶力沒有信心而想放棄法律系......等一下!先看完這篇文章再作決定。
我曾經以為:數理不夠好的我,還是選擇文法商組比較保險;也因為數學不夠好,所以商學系從不在考慮範圍內。又因為記憶力夠好,什麼英文單字、歷史記事、地理概念等等,凡是需要用到記憶力的地方,我向來拿手。我不就是個最適合念法律的料嗎?學了法律這麼些年,也算是學出點心得了,直到多年後才了解:如果邏輯能力不夠好,若想對法律了解得通透,還真有點吃力!
所謂「邏輯」、「體系」,指得是每一套法典都是由數個抽象的原理原則所推演、運作出來的;這些原理原則,正是值得我們花大學四年、研究所三年,甚至一生去追尋、探究的法律邏輯和體系。因此,從大一的第一堂法律課「民法總則」開始,教授們總在黑板上畫著「體系圖」,告訴我們:這些看似各自獨立又毫不相干的法律條文,其實是依著哪些原理原則、又是依循哪一套邏輯所推演出來的。
舉個例子來說:每一個人在憲法保障的基本權的前提下,都可以自由的從事交易活動,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即可。還有,每一個人在從事交易活動時,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障,可以免於受到不當的外力干涉,例如:不受到詐欺、不受到威脅恐嚇等。 可是,儘管很不幸的受了詐騙或恐嚇,但不一定是交易相對人所為、也不一定為交易相對人所知曉,如果一概地保障受詐騙、受恐嚇之人,卻枉顧相對人的利益,也不盡合理。因此,該如何拿捏個最適當的平衡點?法律設有「故意」、「過失」或「可不可歸責」等要件,還有相對人「善意」的信賴是否值得保護,以及合理的權利行使期間限制等等,必須綜合考量這麼多的因素,才能找出一個最為適當又公平的解決方案。
很抽象、不太懂嗎?
如果各位有這樣的反應,那自是再正常不過了!許多法律人即便到了大學畢業,都不見得真正懂得法律究竟該怎麼學,更別說還未踏進法律系大門的各位。
但可以確定的是,法律是場「念書」比賽、卻不是「背書」比賽喔!咱們法律人比的是誰所攝取的知識最為豐富。有了廣泛又紮實的知識基礎,才有了充分的思考底子,這樣的法律人所解讀的法律、所制定的法案,才是最貼切社會大眾所需、也才能生生世世的延續下去。正因為是場念書比賽,所以,法學院圖書館的燈火,永遠都是亮著的!
究竟誰適合念法律?
如果,你是個喜歡思辨的人,事情的來龍去脈,你不喜歡打迷糊仗,總會打破砂鍋地問到底,嗯,你有點法律人的樣子。如果,你是個條理分明的人,若要你分析某一事件的成因與影響,除了願意花時間收集資料外,還有能力把前因與後果說清楚、把一個混沌的事實像剝洋葱一般的層層解析開來,嗯,你很適合念法律喔!
「法律」學的是思考邏輯及分析能力,正因為如此,早在十九世紀以前,鑽研法律之人都是哲學家,所以,「法律」也有個「法哲學」的稱號。因此,如果你對於學習邏輯及推演能力,不排斥、不討厭,甚至還有著「一探究竟」的好奇心,儘管直至目前為止,從未有機會接觸邏輯學,你仍然具有成為一位優秀法律人的潛力唷!
在本文的最後,筆者想以一年多前台灣科技業發生的驚天動地的大事,作為結語,同時也寫下對各位的期許。2020年6月,廣達集團旗下的廣明電子,在美國遭惠普公司指控與競爭對手聯合操控價格。這種涉及不公平競爭的行為,在美國可不是鬧著玩的!多年前,友達電子前副董事長正是因為被控與競爭對手聯合壟斷價格,遭美國法院判決六年半的有期徒刑。這位一直以來在台灣工作的副董事長,竟然因此在位於美國加州的荒漠監獄中待了兩千多個日子!
回到廣明電子案。這個案件最後經美國法院認定廣明電子確有聯合操控價格的行為,因而判決廣明電子須賠償惠普公司美金4.39億元(相當於台幣131億元)。這驚人的賠償天價,究竟有多嚇人呢?據報導,廣明電子的全部資產加起來,東湊西挪的,也不過台幣121億元左右,而且現金部位只有約台幣49億元;換言之,把公司的全部資產都賠給了惠普公司,還是不夠啊!這樣兩相比較之後,各位可以知道這筆賠償金有多麼的驚人了吧?!
其實,不管的友達電子前副董事長、還是廣明電子的遭遇,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友達電子事前透過律師,對美國的反托拉斯法多一點了解;如果廣明電子找到通曉台灣與美國法律的律師,事先作出了正確的評估,即便不能全身而退,但友達電子前副董事長的牢獄之災,可能可以避免,而廣明電子所須支付的和解金,或許可以把這筆天價賠償金的尾數,去掉好幾個零。
法律人,你的世界不是只有努力通過國考,成為法官、檢察官、律師,或者在公職機關服務以及成為公司法務而已。法律人,把心放大、眼光放遠,除了傳統法律人的出路外,你可以透過對國際仲裁、國際法,還有對外國法的了解,成為不受國界限制的律師,帶領台灣產業,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