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土木轉法律的契機與奇蹟!
撰文:李易儒
中興土木轉學考取
台大法律系
我的父母皆在高中教授自然科學,爸爸教地科,媽媽教化學,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們家就訂閱了每一期的科學人和牛頓雜誌,在如此「自然」的一個家庭長大,使得我對於邏輯思維有著無限的愛好,國中小也都是數理資優生。
升上高中後自然念的是自然組,但高中由於升學制度的緣故,物理勢必得死背公式而沒法現場推導、元素週期表的口訣大家都要朗朗上口,更別提數學只需要刷題型等一系列填鴨式教育,在這種講求背誦的環境下,我只感到非常的失落,因為我的記憶能力天生就比別人差。而這也導致我在高中時成績非常糟糕,在成功高中,排名離不開(倒數)前5,每學期末一定瞥得到我在補考英文跟數學的身影。
對於未來的科系,耳濡目染下,我只知道不要選社會組相關的,因為那只會讓你餓死以及需要被更多。因此在學測分數剛好到的情況下,剛好選擇了中興大學,又剛好分數到水保系,對未來的想像就是當一個剛剛好的水保技師,考考公職、或許能得過且過。
跑圖書館,是我短暫抽離現實的方法
一升上高中,媽媽突然被通知罹患上肺癌,每年的存活率不到20%。我猛然意識到人生有限,因此曾試著努力活在當下,成績不好的我知道透過學測是不可能考上好大學的,因此我試著製作科展:論全球暖化跟地震的關聯性,最後得出因為冰層融化而導致地震上升的結論,想透過「特殊選才」這個管道來升學,卻連校內初選都沒過;去報考物理奧林匹亞,也沒獲得出國的機會;出國留學的管道也因為英文太差而「中道崩殂」。此時,面對著接踵而來的失敗,對於未來,我只感覺到無限的迷茫,曾經的數理資優生,淪落到被人家嘲笑數學差的境界,我開始服用抗焦慮藥、睡前要吃3種幫助睡眠的藥,整天翹課跟朋友打咖跟或是跑圖書館看書,畢竟兩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讓你短暫的抽離失敗的現實。
從土木系到法律系的轉捩點
大一上搬離家裡住到宿舍後,新環境、新氣象,我想再嘗試努力看看,由於我喜歡邏輯,因此本來想報考數學系的轉學考,書也買了,開放式課程也聽了,但在課餘時間,我閱讀到了一本名叫「鋼鐵蝴蝶」的後現代主義的書,你一定沒聽過的、但卻改變了我一生的著作。
作者名叫林燿德,是輔大法律系畢業的學長,書中主要闡述的內容是對於現代都市人的矛盾之處,本書出版於1980年代,但對於現代人犀利的批評卻彷彿昨日才剛出版,例如其中提到「人性追逐流行,試圖以流行文化打造不朽的傳說,但流行卻是離永恆最遠的詞彙」以及以夜市剖蛇暗指現代人民無法割捨傳統但卻又對此大肆批評等文章,深刻的描繪了現代人身處在都市叢林的困境,稱他為現代魯迅亦不為過。也因此讓我開始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法學」教育,才會導致如此偉大的作家產生,也開始從台大的開放式課程慢慢接觸法學,並且最後在上學期中時報名台北的高點面授,期盼自己能考上。
突破轉學考困境的決心
首先,我的朋友們一致不看好我能考上,畢竟相差的科目(工科跟法科)相差實在甚遠;再者,我是要與政大法律、北大法律系的卷哥卷姊相抗衡,從我開始接觸法學到開始轉學考只剩下半年,而轉學考的錄取率平均只有3%左右。由於我是報名台北的高點面授,而面授是六、日上課,因此我每周五都要搭乘客運回來台北,禮拜日上完課後直接從北車搭車回去台中上學,對於精神以及經濟而言都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最後,引用蘇凱平老師的一句話「法律這個科目的門檻是在門的裡面,因此大家都可以侃侃而談」,我的父母皆認為學法律是沒有前途的(畢竟是以一個自然科學的老師眼中所見的社會組科系),考試也不需要準備,考前把法條背一背就好,好好把原學校念下去,未來考上公職也是一條好漢,為什麼一定要考法律系?對上開質疑,我都用「我很喜歡法律」一一駁斥了,因此我們必須要先釐清,法律系到底在學什麼?為什麼我會對此如癡如狂?
法律系究竟在學什麼?四種類型說分明
對於一般人民而言,包含我還沒認真鑽研法學以前,我們都會下意識地認為法律就是把法條抄一抄就好,例如闖紅燈要罰多少錢,偷竊罪要判幾年以上有期徒刑等諸如此類的。吳庚大法官告訴我們:其實法律就是,原則與例外之學,對於吳庚大法官的一席話話,我深表認同,但要如何分別何者是原則、何者是例外,除了立法已經明確標示外,就我自己目前粗淺的學習,可藉由以下類型我大致可以把法律學分為四種類型去做學習。
一、釋義學所謂的釋義學指的是,由於立法者在立法技術上無法把所有的情況納入其中,因此就需要法律工作者對於法條進行解釋。舉例來說,我們常常會說「做大事者不拘小節」,而此處「小節」就有很大的解釋空間,遲到有可能算是「小節」的一種,因此跟朋友聚會遲到可能算是「小節」,但如果是工作面試遲到,可能就不是件小事了,又跟朋友聚會遲到多久算「小」,面試遲到多久才算「小」,這些都是釋義學因此小節要如何定義,則是法律所要學習的。
二、利益衡量倘若是真的大事件當中所發生的小細節沒有注意,並不會導致最後結果發生太多變動,至於細節要多小,事件要多大,我們才能夠說此時不能夠用「做大事者不拘小節」來解釋你犯下的錯誤,就是屬於利益衡量的一種。
三、法解釋論為什麼「做大事者就可以不拘小節」,我們以目的解釋而論,因為做大事者沒辦法盡善盡美,所以我們必須要給他一定的犯錯空間,而這犯錯的空間要有多大,又要回歸到利益衡量去做個案判斷了。
四、填補法律漏洞由時立法者沒有想清楚或是社會變動太快,此時就會產生立法漏洞,而立法漏洞的填補,則是法律工作者應該要去具備的能力,而填補漏洞往往需要藉由法裡去填補,又所謂的法理,指的是法律應該或必須遵守的理論基礎,例如私法自治原則或罪刑法定原則等法理基礎。
上開四種學習並非獨立分開的,而是要綜合判斷個案當中事件的原委與法條的立法意旨,並用以嚴整的邏輯去推論何謂真正的「合法或適當」的行為,建立一個標準去塑造一個人民能相信法律是具有安定性,且具備人民法感情的同時亦不違反法理。這個我又把他稱之為法律的「藝術性」,畢竟運用嚴謹的邏輯以及說理去闡明自己的觀點,本身已經到達藝術的層次了,細細品味,優美至極。
如何做出最好的選擇?
許多人說他們太害怕失敗了,導致遲遲都不敢行動,不敢選擇科系,害怕選到錯誤的科系會耽誤到一生,但我認為害怕失敗,雖然是人們避害的本能,而遵循本能行事,卻只會越來越弱,因為本能會讓你躲開所有讓你難受的事情,但人類之所以偉大,恰恰就在於克服本能去做事,誰都知道失敗不好受,但總有人爭分奪秒去試錯,柳暗花明前是山窮水盡,山窮水盡後才是柳暗花明,我自己本身也是經歷了無數次的失敗以及嚐試,不論是科展、出國留學或是一開始想轉但沒放棄的數學系;抑或是在媽媽生病期間,陪病時要如何以一個最舒服的方式躺在醫院的病床上看書。這些都是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因為有這些錯誤的嚐試才讓我發現法律系是現在最適合我邏輯發揮的科系。人的一生當中,不去嘗試,就永遠不會失敗,也不用承受他人的冷嘲熱諷,可諷刺的是,這本身就是最大的失敗。
我想告訴所有正在迷茫未來的人一句話:「你永遠不知道自己做出的是不是最好的選擇,你只能夠把你的選擇做到最好」,選擇好了,就盡全力去做,當你還在猶豫下一步開如何完美開局,別人卻早已試錯了無數次,並且在成功的道路上快馬加鞭,而不管成功與否,學習的過程本身以及試錯當中所領悟到的教訓,往往就已經是最大的獎勵了,縱使沒考上,也已經比駐足不前的人優秀上許多了,愛你所選,選你所愛,擇善固執,最後總會撥雲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