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司法官、律師 智慧財產法組,二試狂作題班學長姐推薦,律師、司法官榜上有名!,易台大(陳奕廷),程政大(許坤皇),邱○維 輔大法律畢,法律國考考試心得,高點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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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台大(陳奕廷)程政大(許坤皇)1.選擇高點的原因
首先是『司律全修班面授』,大二下同學們紛紛為了國考報名補習班,怕自己沒有跟上,於是選擇一起報名。各補習班選項上,當時購買過高點出版的書籍,認為內容豐富,且最主要自己看的習慣,剛好又是全修班的授課老師(民法 張台大/刑法 易台大),於是選擇報名。
其次是『狂作題班』,因為111年二試沒過,認為第三年的112年考試是自己最後一次。平常除了個性比較內向,所以不太敢請人幫忙改考試擬答,加上學長姊因為上完此班後順利上榜,於後分享並推薦本班,而選擇報名。

2.感謝的老師及其教學特色
感謝的老師可能太多了,但因為以前準備報考刑法組,重新再聽一次『易台大』的刑法課程。除了刑法分則講義編排清晰外,授課方法會利用提點問題,提供學生思考的時間,較活躍且易於理解。
另外,『程政大』老師的課程,也是內容豐富,並用故事、實際案例講解平常比較少接觸的商法概念與內容。

3. 準備方法或讀書計畫
準備方法眾多考生因人而異。『用書』個人大致上分為『教科書-參考書-解題書-教科書or文章』四階段。前三階段我認為是必須經歷的(沒有時間軸,一年就12個月可以自己分)。
第一階段,教科書通常內容較廣,有時又會有學說亂流(例如A老師會以自己見解去解釋某種概念,但通說是BC等老師,會有衝突)。往往會有直接看參考書的投機念頭,但若把法律概念過於簡化,可能見樹不見林,不知來源始末,更有可能無法將各爭點連結。因此教科書是非常必要的打底物。
第二階段,參考書就是以考試取向,重新複習教科書所見過的內容,加深記憶,牢固該科體系。
第三階段,就是輸出內容的準備,此階段才是國考的重點。以前有助教說過,讀了這麽多書,若沒有完整、清晰呈現,考官可能還是會認為你不懂,你也沒有時間再去解釋,就準備+365。除非無師自通,否則研讀解題書,看看老師或上榜者所呈現的方式非常重要。但我想還是得自己書寫過比較重要,這部分個人經驗是參加狂作題班,切記不要抄解題書,因為內容都是第二階段參考書的內容,唯一可行的是『要抄架構』。
第四階段,此段我覺得可有可無,看自身準備情況。再重新看教科書,要把它當字典。當你發現,某些內容(包含上述解題書內容)已經不熟或忘了,回頭翻翻概念,再重新思考過,再嘗試輸出。文章上,因爲修法、社會事件、教授見解變更、判決出爐等等原因,通常都是最新且熱門度最高的內容,極有可能成為當年考題,所以無論是自行利用學校資源下載、讀書會整理、買文章整理型的參考書、課程都是可行的。但個人認為還是要看自身的讀書分配,若份量太多反而可能混淆自身的體系時,建議不要下注。
『時間』花了多少不重要,有人說12小時,有人3小時。不要因為自己讀少了就開始擔心,最主要是內容有沒有進入腦內。所以我自己每天讀書時間,衡量了理解力差+記性不好+注意力無法長時間集中,雖然平均下來是8個多小時,但其實有時候三小時都有。爆哥曾經說過,比賽很吃狀態,其實做任何事我覺得也一樣。所以狀態好,讀12小時以上都是非常有可能的。累了、病了、懶了就休息,不然彈簧是絕對會疲乏的。
『心情』調整上,最主要是『非法律系or國考的親朋好友關心+同學上岸』兩個。前者當然有時候關心會被我們視為一種壓力,但人生何時沒有壓力?以後我們面對的當事人大部分也非圈內人,除了提前適應這種關心、責備外,就轉念當做我們更努力準備的養分,上榜後打臉他們。至於同學提前上岸,上岸真的不是一切,最主要還是看自己的能力、經歷,晚個幾年又如何。

4. 推薦書籍
高瞱《8週破解公法學霸筆記書》,清楚簡單,又有濃縮出重點,熱門考題區,非常適合二試準備。
溫語《8週破解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解題上簡潔且不失重點,民訴亂流區上也會以各學說角度分析同種概念、題目。

5. 參加口試講座/模擬心得
口試除了形式上『坐姿、口號、西裝扣子』等都有提點外。內容回答上,教導考生如何避雷與將考官的問題拉入自己熟知的戰場。避雷就是不說爭議性、結論空泛的內容,避免扣分。拉入熟知戰場是,對於想要、必須獲得高分的同學,將某些口試問題提出後,回答內容需暗中隱藏特有名詞、概念,考官會以此追問,而追問的問題是考生所熟知的,內容自然可以豐富。
前後兩者其實所造成的效應差不多,只是前者的後果是扣分。而高點模擬口試就有對此做提點,非常的感謝。高點也有提醒大家創群組可以認識自己的組員,提前準備資料、分配各組員的回答量,對口試準備非常有幫助。在高點高上的輔考下大家都能趕快上岸~選函授課程,上班之餘也能考到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