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學年度技術校院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公告


 

一、簡章發售日期:
  88年11月30日。
  
二、報名方式:
  一律由原就讀專科學校集體推薦通訊報名。
  
三、報名日期:
  89年2月29日至3月2日。
  
四、甄試日期:
  89年4月11日至5月2日,由各二技校院自訂第二階段甄試日期及地點。
  (4月10日起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www.ntust.edu.tw/~enter
  各專科學校)
  
五、報名費:
  報名費新台幣1500元,推薦作業處理費100元,共計1600元整,由各推薦
  學教務處代收。
  
六、二技校院各系(組)甄選招生名額原則及專科推薦學生標準:
  1. 89學年度二技校院各系(組)提撥推薦招生名額除稀有系(組)外,以不超過該系(組)新生招生總名額50%為原則。
  2. 專科推薦學生之標準訂為歷年平均成績不低於班上前50%以內名次者。
  
七、各項重要日程:
  1. 推薦考生資料送各委員學校─89年3月15日
  2. 總會寄發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及准考證─89年3月27日
  3. 辦理第一、二階段甄試─89年4月3日至25日
  4. 寄發成績單及錄取通知─89年4月19日至5月1日
  
八、報名費及相關表件收費標準:
  1. 招生簡章:每份100整。
  2. 報名表件:每份40元整。
  3. 報名費:每名1600元整(含專科學校推薦作業處理費100元)。
  
九、招生簡章重要規定項目:
  1. 申請方式:89年度推薦學生之申請仍採「一校一系」之申請方式。
  2.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3. 增列「經推薦甄選錄取之學生,除非事前以書面向錄取之二技校院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再參加其後當年度之各類新生入學考試,違者取消其後各類新生入學考試錄取資格」。
  4. 同意專科春季班應屆畢業生符合報考當年度技術校院二年制推薦甄選資格。
  5. 歷年成績之計算仍依88學年度招生簡章中所列之方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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