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1.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1. 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
    2. 為因應司法院、法務部法警及矯正機關業務之需要,考量男女性收容人管理上之差異,須就勤務妥為調配之必要性,其中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等3類科分定男女需用名額。
  2.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考試等別、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2
  3.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1. 考試等別、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3
    2.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及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相關規定,接受安全查核,拒絕接受安全查核或安全查核未通過者,應不予分配訓練或不予及格。
  4.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4
  5.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5
  6. 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二、考試日期:
  1.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1. 三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一)。
    2. 四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
    3. 五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
    4. 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7年12月1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5. 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監獄官類科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07年12月29日(星期六) 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2.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1. 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
    2. 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7年12月2日(星期日)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07年12月30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3.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1. 三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
    2. 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7年12月1日(星期六)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07年12月29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4.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 三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一)。
    2. 五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
    3. 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7年12月2日(星期日)舉行,三等考試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07年12月30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5.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1. 二等考試及四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
    2. 三等考試: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一)。
    3. 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7年12月2日(星期日)舉行,二等考試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07年12月29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考試地點:
  1. 第一試筆試:本5項考試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2. 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三試口試:設臺北考區。
 
四、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日期:自107年5月4日起至5月14日下午5時止。
  2.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7年5月15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定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3. 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4. 報名方式:
    1. 本5項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
    2.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
    3.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五等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五等考試:採「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應考人如姓名有罕見字者、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特殊照護措施者及申請報名費減半優待者(具原住民身分者可透過戶役政機關檢核,無須繳附證明文件),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07年5月15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5. 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1. 本5項考試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與「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之規定辦理。
    2. 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應考人具該條例所稱後備軍人身分者,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1. 三等考試:曾任中尉以上三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惟考試類科應具有相關之職業證書、工作經驗或訓練,始得報考者,仍應符合該應考資格規定。
      2. 四等考試:曾任中士以上三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院、系、組、所、學位學程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
 
五、預定榜示日期:
  1. 預定榜示日期:(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5項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1. 第一試筆試:預定107年10月19日榜示。
    2. 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107年12月6日榜示。
    3. 第二試/第三試口試:預定108年1月7日榜示。
  2. 榜示地點:國家考場大樓右側公布欄。
  3. 查榜途徑
    1. 親往國家考場大樓右側公布欄察看。
    2. 本網站線上查榜系統。(榜示時同步開放查詢,請勿提前連結致網路負荷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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