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新進人員甄選公告


一、甄選名額、工作項目、及工作地點:
  1. 企業管理、政風、財會、資訊、土地開發、土木工程、地政、農業、電機工程、機械工程、畜牧獸醫、農業技術研究、化學研究及專利研究等14個類組共58名。
  2. 報名簡章
  
二、應試資格:
  1. 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始可報名,相關資格限於99年7月3日前取得。
  2.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3. 兵役:
    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於99年7月3日前完成判定。如獲錄取參加第二試,應於報到時繳驗上述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參加第二試資格。
  4. 學歷:(以下類組均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符合甄選職位類組所訂定學歷及科系所者(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1. 分類3等職位: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畢業證書者。
    2. 評價6等職位:大學(或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者。
    3. 評價5等職位:專科學校(含二專、三專、五專)畢業,且已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副學士學位者。
  5. 性別:不拘。
  6. 年齡:不限(惟已屆65歲退休年齡者不予進用)。
  7. 體格:
    均無心臟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8. 依「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台糖公司將不予以任用:
    1. 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職有貪瀆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7.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設籍未滿10年者。

  

三、報名日期、方式:
  1. 報名期間:99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99年5月10日(星期一)18:00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本項招考資訊及應試說明簡章同時建置於台糖公司(http://www.taisugar.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www.tabf.org.tw/tw/Ptc_taisugar)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4. 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每人僅可擇一類組報考(以代碼區分);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職位類別、類組或考區。
 
四、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第一試(筆試):99年5月30日(星期日)。
    1. 分設「台北市」及「台南市」2個考區同時舉辦,應考人員請於99年5月24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tw/Ptc_taisugar)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測驗地點及試場位置,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2. 請持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3. 報考79806、79903類組之應考人於專業科目2【設計實作】應試時,請自備彩色鉛筆、彩色麥克筆、工具尺等文具於答案卷上作答。
  2. 第二試(口試):預定於99年7月4日(星期日),集中於台南市辦理。
    應考人可於99年6月28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

 

五、放榜日期:
  1. 第一試(筆試)結果通知書與第二試入場通知書預定99年6月28日公告,請應考人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 /tw/Ptc_taisugar)查詢。
  2. 錄取結果預定於99年7月12日開放查詢及通知,請應考人於當日後至台糖公司網站(http://www.taisugar.com.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
 
六、錄取與僱用:
  1. 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2. 錄取人員應依台糖公司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預定報到日期為99年8月16日(星期一)),不得要求保留資格,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同類組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100年3月31日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3. 錄取人員所錄取之身分為試用人員,錄取人員報到後須經6個月試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依台糖公司從業人員派僱要點之規定予以歸級僱用,未通過者不予僱用;試用期間如品性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者,得隨時停止試用。試用期間與正式僱用待遇如下:
    1. 錄取分類3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月支薪34,694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者以分類3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37,848元)。
    2. 錄取評價6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月支薪27,124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者以評價6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28,386元)。
    3. 錄取評價5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月支薪23,97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者以評價5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薪25,232元)。
  4. 錄取人如有隱瞞精神疾患,致影響日常事務之處理或台糖公司業務之推動,經查證屬實者,台糖公司得於試用期間終止試用。
    五、體檢:
    報到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3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衛生院、所除外)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檢查)1份,繳交之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合格」之戳記,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七、報考分類3等職位者,如具有博士學歷經錄取後,仍按碩士學歷敘薪;報考評價6等職位者,如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大學學歷敘薪;報考評價5等職位者,如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專科學歷敘薪;上列錄取人員皆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台糖公司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選錄取者,須辦妥離職手續後,始予僱用,且不得要求原職等級保障敘薪。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考試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洽詢電話02-33653666轉分機704~7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30。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taisugar.com.tw);洽詢電話06-3378888轉分機780~78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00及13:00~17:00。
  2.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3.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或巨變,敬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所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測驗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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