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106年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甄試類科包含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216名)、技術士操作類-乙(淨水、管線、水源)( 92名)、技術士化驗類(17名)、技術士裝修類(71名)、技術士裝修類-檢漏人員(7名)、技術士工程類(69名)、營運士業務類(限身障人員報考)(8名)、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 (14名)、營運士業務類(27名)、營運士行政類(8名)、營運士行政類-地政人員(2名)、營運士行政類-護理人員(1名)等類科。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報名期間:106年8月11日(星期五)10:00起至106年8月22日(星期一)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台灣自來水公司(http://www.water.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本甄試專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water/)網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報名網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water/),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組代碼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期間得於本甄試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報名時採ATM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30元退還餘款);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組代碼、筆試考區等。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初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6年10月15日(星期日)。
    2. 測驗地點:設北、中、南、東考區,各考場詳細地址、位置圖及交通路線圖將公告於甄試專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water/),應考人可於106年9月29日(星期五)後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查詢、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2. 複試(口試/術科測驗/體能測驗):
    1. 測驗日期:預訂106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辦理,以甄試專區公告日期為準。
    2. 測驗地點:集中於台中考區辦理,應考人可於106年11月14日(星期二)起至甄試專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water/)查詢複試測驗入場通知書、測驗地點、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資訊,不另寄發入場通知書。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至指定報到地點準時辦理報到。
  
四、測驗結果:
  1. 參加第二試名單:請於106年11月13日(星期一)10:00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結果,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2. 錄取名單預定於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14:00公告,請至甄試專區查詢,相關錄(備)取人員名單移請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五、錄取及進用:

依各區處各類別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經試用合格後予以正式僱用。應考人不得要求跨地區或更改類別分發,惟正取及備取人員無法補足該分發區處缺額時,除經設籍加分條件備取至第一、八、九、十區者外,本公司得由其他地區同類別之備取人員依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逾期則不得要求以備取資格進用。錄取人員之分發以 1 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組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惟因服兵役 ( 限義務役,不含志願役 ) 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各分發區處申請延後報到,並於法定役期屆滿日起 1 個月內向各分發區處申請報到,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則喪失錄取資格。

 
六、僱用與待遇:
  1. 待遇
    1. 人員受僱後,依「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規定,錄取人員試用 6 個月,試用期間包含職前訓練 1 個月及實務訓練 5 個月,成績合格後始能正式僱用。職前訓練期間,每月支給生活津貼 23,000 元;實務訓練期間以四工等一級 (25,930 元 ) 支薪,試用期滿成績合格以四工等二級 (26,920 元 ) 支薪;工作滿一年以五工等一級 (29,870 元 ) 支薪,嗣後之升等、支薪、調派依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本公司第七工等以下之評價職位人員經年終成績考核 2 年列甲等或 3 年中 1 年列甲等 2 年列乙等者,可晉升一工等,目前第六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 33,810 元 。
    2. 進用人員如依公務人員 退休法退休支領月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如依 陸海空 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退伍或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支領月退俸者,自其月支待遇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時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名。
  2. 義務:
    1. 應受服務期間 5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僱原分發單位以外之其他單位服務之限制,惟經設籍加分條件錄取至第一、八、九、十區者之申請調僱年限為 7 年,並於錄取報到時簽署切結書。
    2. 申請調入離島地區 ( 澎湖、綠島、蘭嶼、小琉球 ) 且該地區有缺額者,得不受前開申請調僱年限之限制 ; 惟本項排除經設籍加分條件錄取至第一、八、九、十區者。
  3. 身分:進用人員均屬「純勞工」,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應考人為報名「台灣自來水公司 106 年評價職位人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台灣自來水公司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及告知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聲明事項及保存期限一年,與查閱、請求複製本、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權利行使方式。如未提供或補正上開個人資料以識別身分者,視同放棄參加甄試資格。
  2. 本項測驗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甄試專區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water/) 網站最新公告為準。報考人對本簡章如尚有疑義,可洽詢金研院電話: (02)33653666 按 1。
  3.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4. 測驗或分發作業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本甄試專區
    (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6water/ ) 所發布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或分發作業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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