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土地銀行105年度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招募職缺:本次甄試一般金融人員、法務人員、大中華地區法遵人員、電子金融業務人員、企金海外聯貸人員、不動產專業儲備人員、經營企劃人員、網站及社群規劃人員、國際金融業務人員、海外業務規劃管理人員、專業會計人員、數位行銷規劃人員、理財資訊管理人員、理財業務人員、理財研究分析人員、資訊人員、羽球隊人員等類別,合計錄取337名(正取:206名,備取:131名)。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5年8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105年9月8日(星期四)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 / 臺灣土地銀行 105 年度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專區網頁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landbank) ,請 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3.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 僅可擇一項甄試類別及一項職等,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 於報名期間內,得於本甄試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 ( 報名時 採 ATM 轉帳或臨櫃 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 30 元 退還餘款 ) ; 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甄試類別及職等。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第一試(筆試):
    1. 測驗日期:105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
    2. 測驗地點:僅設台北考區同時辦理,試場地點與配置將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應考人可於105年9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2. 第二試(口試/術科測驗):
    1. 測驗日期:105年10月23日(星期日)。
    2. 測驗地點:集中於台北考區辦理,應考人可於105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
  
四、測驗結果:
  1. 第一試 ( 筆試 ) 測驗結果通知預定 105 年 10 月 18 日 ( 星期二 ) 09 : 00 起於甄試專區開放查詢,恕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2. 第二試 ( 口試 或口試及術科 ) 入場通知書及相關資料預定 105 年 10 月 18 日 ( 星期二 )09 : 00 起於甄試專區公告,請應考人自行至網站查詢及下載,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3. 錄取名單預定於 105 年 10 月 31 日 ( 星期一 )14 : 00 起於甄試專區公告。
  4. 本院之測驗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以答案卡 ( 卷 ) 、口試 或口試及術科 應得正確分數為準,本院得更正之。
  
五、錄取及進用:
  1. 正取及備取人員自榜示日起1年內,由臺灣土地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進用。各甄試類組正取人員經全數通知進用完竣後,其備取人員採下列方式進用:
    1. 一般金融備取人員:將視臺灣土地銀行業務需要及職員預算員額有空缺時,始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2. 一般金融以外備取人員:如正取人員有逾應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正式派用後離職致未足額時,始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1年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正、備取人員經通知進用,逾通知應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含無法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申請保留或延期報到(通知不到者,亦同)。正取及備取人員均須同意其個人資料由臺灣土地銀行歸檔保留,並同意臺灣土地銀行得就正取及備取人員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2. 錄取人員進用後先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並獲考核合格者正式派用,不合格者不予進用(解僱)。
  3. 「一般金融人員」類組之錄取人員進用後,須於試用期滿3週前取得「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及「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試用期滿3週前未取得者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進用(解僱)。
  4. 「理財業務人員」類組之錄取人員進用後,試用期間6個月之考核,應符合本行理財績效考核,如未符合者不予進用(解僱)。
  5. 「羽球隊人員」類組之錄取人員進用後,球員經除役後二年內需取得與除役最近年度對外招考一般金融人員相同之證照、語文等相關資格條件,未依限取得者,本行得依「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四章第15條第七點等相關規定,予以資遣。
  6. 各甄試類組錄取人員進用後應立切結書,且其中五職等人員須同意在需才地區所分發進用之業務單位服務滿3年;六職等、七職等及八職等人員須同意在需才地區所分發進用之業務單位服務滿5年,始得依本行相關規定申請調動服務單位,否則不予進用(解僱)。
  7. 錄取人員如為臺灣土地銀行現職職員,將不占錄取名額,進用條件(含薪資待遇等)依本次甄試簡章辦理並按下列方式進用:
    1. 已通過試用考核之現職職員,須於本次甄試報考類組應分發進用之業務單位試用6個月期滿並獲考核合格者正式改派新職,不合格者回復原職。
    2. 尚在試用考核之現職職員,須於本次甄試報考類組應分發進用之業務單位試用6個月期滿並獲考核合格者正式改派新職,不合格者不予進用(解僱)。
 
六、僱用與待遇:

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臺灣土地銀行規定支薪:
八職等人員敘支780薪點(月薪約51,023元,獎金另計)。
七職等人員敘支660薪點(月薪約44,816元,獎金另計)。
六職等人員敘支550薪點(月薪約38,324元,獎金另計)。
五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月薪約33,580元,獎金另計)。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應考人為報名「臺灣土地銀行105年度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臺灣土地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選相關表單、甄選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2. 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甄試專區最新公告為準。
  3.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所發布之訊息,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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