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103年新進職員甄試(國營事業聯招)簡章公告


 

一、考試等別及類科:
  1. 企管154人、人資11人、財會42人、經濟5人、大眾傳播4人、資訊25人、法務9人、政風3人、地政12人、土木61人、建築3人、機械163人、電 機(甲)210人、電機(乙)30人、儀電26人、環工18人、畜牧獸醫3人、農業3人、化學25人、化工製程37人、核工4人、地質8人、石油開採7 人、園藝3人,合計:866人。 。
  2. 詳細簡章
  
二、報名日期、方式、郵寄地點:
  1. 報名期間:103年 9月 5日(星期五 )9:00 起至 10 3年 9月 16日(星期二 )24 : 00 止
  2. 報名方式:本甄試 一律 採「網路報名」,不接受現場、通信報名。請於期限內上填寫報名表(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為 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辦理。 甄試簡章建置於上述網址及經濟部與各用人機構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販售。
  
三、考試日期、方式、地點:
  1. 初試:
    1. 測驗日期:103年12月28日(星期日)。
    2. 測驗地點: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 、花蓮 4個考區,(考場詳細地址填載於入場證)同時舉行,報考人須自選定一區應試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2. 複試:
    1. 參加複試人員名單預定於104年3月6日在甄試網站及經濟部與各用人機構網站公告,實際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2. 實施項目 為查驗證件、人格特質評量現場測試 、口試 。
  
四、錄取及進用:
  1. 錄取人員 到職後3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請調服務單位 。
  2. 錄取人員到職後須經6個月實習或試用。實習或試用期間分階段辦理考核,任一階段考核不及格或有品行欠佳、工作適應良其他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或試用,且不得請求任何遣散費或旅費。實習或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具有用人機構人員派用資格 。
  3. 人員到職後起薪及晉薪依各所用人之機構規定辦理,目前各機構起薪約為新台幣3萬5仟元至3萬8仟元間。
  
五、其他注意事項:
  1. 應考人若需申請成績 (可自行上網查詢個人初 (筆)試成績 )複查,應於參加複試人員名單公告之次日起 5日(不含假日)內(郵戳為憑),上網下載成績複查申請表(表格建置於: http://exam.taipower.com.tw) ,以書面申請, 須註明複查科 目, 並附成績單 (可自行上網列印)影本及 掛號回郵票 25 元,以限時掛號郵寄 至試務處。複查成績時,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答案卷 (卡)等成績相關資料。
  2. 本甄試其他相關規定事項及訊息公告網址 (http://exam.taipower.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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